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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以及相关条例
发布时间:2011-10-28  浏览次数:

华侨大学机电学院
2010年工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条例
一、复试范围及比例
1.复试范围
所有考生(包括调剂生、第一志愿考生以及免试推荐生)均须参加复试。
2.复试比例
招生规模数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:1.5左右。
3.招生人数及类型
2010年学院计划招收公费硕士研究生55人,不招收自费生。
二、复试资格审查
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资格审核:
1 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(应届生携学生证)原件及复印件;
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 《华侨大学2010年报考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》(在学院或研究生处主页自行下载);
4 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,用于体检;
5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:大专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;经相关教务部门认定并盖章的6门以上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进修成绩证明。
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。
三、复试方式与复试内容
复试由比试和面试两步分组成。
1.比试
考生从各专业规定的复试课程中任选一门作为比试科目,所选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或重叠。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考试时间150分钟。
2.面试
考生按抽签顺序面试,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,面试成绩100分,其中外语听说能力占30%,专业与综合素质占70%。面试内容:
(1)英语听说能力;
(2)专业素质和能力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量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考生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。
(3)综合素质和能力 本科阶段参加科技创新、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和能力;人文素质及道德修养品质。
3.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
复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两部分的加权和;
初试成绩为政治、英语、数学和专业课四门课程成绩之和,共500分;
复试成绩为复试笔试(100分)与面试(100分)成绩之和,共200分。
复试总成绩=初试成绩/5×50%+复试成绩/2×50%,满分100分。
免试生复试总成绩=复试成绩,满分100分。
四、录取办法
1.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
(1)未参加复试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;
(2)体检不合格者;
(3)未进行政审或政审不合格者;
(4)未在规定时间内,在“中国研招网”上对“待录取”状态进行“接受”者。
2.录取办法
(1) 第一志愿报考生和免试生成绩合格即可录取;
(2) 在二级学科专业内、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,对调剂生进行依次录取;
(3) 当二级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未满时,对同一个一级学科内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;
(4) 当二级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未满,且其一级学科生源不足时,其它一级学科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调剂;
(5) 已被录取的考生因故放弃录取资格时,空缺的名额按照上述(2)~(4)条款从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增补。
五、体格检查
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,复试期间必须参加由华侨大学统一组织的体检,离校前请将体检表交至校医院保健科。
六、复试费用
考生不缴纳复试费;复试期间的食宿等费用均由考生个人承担。
七、解释权
本条例由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
2010年3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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